关于办理2021年机动车校内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21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西安音乐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西音院字[2015]10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校内机动车辆通行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程序   

此次办理通行证以部门为单位办理,请各部门提供本单位车辆通行证办理人员名单、车主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人员姓名和车辆行驶证信息务必有效、一致),经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保卫处交管办审核,凭财务处缴费票据核发新证。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二、通行证种类   

1、“A”类通行证:本校公务车辆、教职工(含离退)及配偶或子女,实行自动识别车牌通行;   

2、“B”类通行证:学校有业务往来的外部车辆,实行计时收费通行。   

3、“C”类通行证:离退休教工居住在校外的子女车辆(限定直系亲属),按亲情证政策办理。   

4、“D” 类通行证:学校外聘和临聘人员车辆按限时计费通行证办理。   

三、车辆办理资格认定   

1、公务车辆。校内公务车以党政办车辆信息为准,校外公务车实行公务车票,公务车票定期由各单位到党政办领取。   

2、教职工(含离退)及配偶或子女车辆。(人员信息以人事处教工花名册、离退休人员花名册或家庭户籍信息为依据)   

3、外聘人员车辆。(以人事处外聘人员花名册为依据)。   

四、不予办理的车辆:凡属以下4种情况不予办理校内通行证:   

⑴、车籍非教职工本人的车辆;⑵、机动车辆逾期未经公安机关审验、或强制报废僵尸车或不服从校内管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经过2次以上贴条或警告的车辆。(3)、在校学生车辆或在校暂住人员;(4)、校内不易停放的车辆。   

五、收费标准   

1、免费车:学校公务用车、军(警)车、救护车和消防车等特种车辆。

2、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车辆:全年1200元/辆。如属地下停车位年终返还50%,地面停车位年终返还60%。教职工本人名下第一辆车按学院年终返还优惠规定收费,第二辆车按照全年1200元/辆收费(不返还)。

3、为学校长期服务合作车辆:全年1800元/辆(不返还,且同一法人名下限办2辆)。

六、办理时间、方式及地点   

1、集中办理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0日。   

2、办理方式:集中办理期间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办理。   

3、办理地点:保卫处二楼交通管理办公室(203室)   

联系人:张达炜、朱方咨询电话:88667032   

其它咨询方式:保卫处二级网公告栏   

七、补充说明   

1、本次办证仍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除学校生活保障车辆以外的外部车辆和亲情车辆暂不受理。   

2、外聘教师,全年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480元(初次办理仍按1200元/年),每天7:00—20:00停放免费,其他时间计时收费。

3、临聘人员,在校居住的水、电、气、暖、医等特殊工种,由所在部门提供校内住址证明(不含集体宿舍),每人名下限办1辆,按教工相应政策对待;不在校内居住的临聘人员,按外聘教师标准对待。

 

特别提醒:自2021年1月1日起,原2020年通行证一律废止,未办理车辆通行手续的车辆,将计时收费。

特此通知   

           西安音乐学院交通安全委员会(代章)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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