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210

各部门、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复课安全有序,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9月15日至9月24日) 

各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本单位使用或者管理的场所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排查,对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保卫处集中检查(9月15日至9月24日) 

保卫处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高层建筑、教学楼、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学术厅(排练厅)、演艺中心、地下经营场所、锅炉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校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学生公寓、高层建筑、教学楼、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学术厅(排练厅)、演艺中心、地下经营场所、锅炉房等。 

(二)排查检查具体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做到责任分工明确;是否开展每日消防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安全用电用火用气方面 

建筑物内是否存在不规范用电用火用气等现象,尤其是学生公寓、琴房、教室、食堂、办公室等是否存在私拉乱接、临时接线和电线陈旧老化等问题;电气线路、设备是否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学生公寓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办公室下班后是否做到“人走断电”等;食堂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3.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应急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占用、堵塞现象,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楼内停放、充电。 

4.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 

各单位内设置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 

5.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酒精等易燃易爆消杀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6.校内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排查情况 

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 

7.火灾逃生技能宣传、掌握情况 

各单位尤其是学生公寓、图书馆、食堂、地下经营场所等工作人员能否掌握正确的灭火和逃生技能,确保在火灾初起能够会扑灭、会报警、会逃生等。各教学单位是否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开学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是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消防安全检查要杜绝形式主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消防主体责任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管控到位。 

(二)自查工作完成后,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见附件),于9月24日下午下班前加盖单位公章报保卫处。 

附件: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保卫处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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