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消防应急预案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75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对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处置。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国资处、学工部、保卫处、信息化处、后勤处、老干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教学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协调、指挥学校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依据火情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现场处置,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信息;负责舆情监控和对外统一宣传;协调公安机关等单位开展应急处置,以及事件的善后处置等工作。

1.指挥协调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在火灾突发情况下保持与指挥部联系,及时反馈相关情况,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各自工作。

2.灭火行动组:由保卫处组织当班的校卫队攻坚组队员,在接到火警报警后,第一时间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灭火。其他校卫队员组织火灾现场及周边警戒,疏散无关围观人员。

3.疏散引导组:保卫处当班校卫队攻坚组队员,起火建筑的楼管,火灾现场的教职工。

4.宣传舆论组:宣传部负责舆情控制及分析研判,以及对外统一报道;信息化处负责网络舆情监控。

5.安全救护组:校医院进行现场急救工作,负责联络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确保伤员安全;后勤处配合医生将受伤的人员抬离危险区域。

二、消防应急处置原则

(一)自行启动原则。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后,应快速反映,启动消防设施,立即主动实施火灾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一般火灾事故,由保卫处处长协调指挥;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由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协调指挥。

(二)协调一致原则。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工作小组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三)紧急处置原则。在现场可能造成不可挽回损失时,发生火灾的单位及各工作小组可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专业处置原则。经请示现场最高指挥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依靠消防机构的专业能力扑灭火灾,并把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作为第一位。

三、火灾事故报警程序

(一)我校任何单位(人员)发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向保卫处报警,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经请示后立即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二)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  

2.发生火灾事故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的安全事故的情况,如安全事故的类型、燃烧物类型、火势大小、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有无受伤和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等等。  

4.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  

四、火灾事故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当发现初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镇定,立即切断电源,并迅速利用室内消防器材(灭火器等)控制火情,争取灭火于初始阶段。同时立即向保卫处报警。  

(二)当已确认出现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进行有序疏散,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快速撤离现场,禁止乘坐电梯。  

(三)现场人员不能扑灭初始火情时,应经请示现场最高指挥后,立即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四)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并带领保卫处校卫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和疏散,同时报告保卫处负责人。  

(五)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在接到火灾报告灾情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指挥救援工作。  

(六)消防部门来现场实施火灾救援后,学校相关单位应积极做好配合,维持现场秩序,稳定人员情绪。  

(七)火灾救援工作结束后,保卫处应负责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准备工作。  

(八)火灾救援工作应始终把保护和救人放在第一位,校医院和学校校车应作好服务保障准备,随时听候调遣。  

五、灭火和疏散的工作程序和措施

(一)保卫处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当班校卫队攻坚组队员,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  

人员疏散按以下程序: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学生。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避免发生踩踏等其他安全事故。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二)根据指挥部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队救援。  

(三)灭火行动组和疏散引导组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得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四)消防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队需要,协助灭火。  

六、宣传舆论组工作程序和措施

(一)宣传舆论组接到应急指挥部命令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工作程序,及时联系有关单位,掌握舆情信息,及时监控、分析研判事态发展,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二)务必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畅通,火灾情况及相关通知由宣传部统一对外报道,并掌握好发布时机及宣传的主动权。  

(三)加强对火灾发生后互联网及自媒体等网络舆情的监控,积极主动正面引导及时排除对学校的负面影响。  

七、安全救护组工作程序和措施

(一)安全救护组工作人员接到报警或应急指挥部命令后应立即赶到学校指定疏散集结地。  

(二)校医院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准备好急救包、担架、氧气袋等医疗器械根据指挥部命令到达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三)安全救护组负责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联系市各大医院。  

(四)各疏散集结地工作人员应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受伤人员。  

(五)疏散集结地的工作人员应认真清点、看护疏散物资,做好详细记录。  

(六)安全救护组负责人应及时将统计结果向指挥部报告。  

八、消防应急处置善后事项

(一)根据消防部门指示,由保卫处派人员保护火灾现场,任何人不得破坏,只有在得到撤销火灾现场保护命令时,方可进行现场清理,同时要做好清理现场时的安全措施。  

(二)进行火灾原因调查。一般火灾事故,由保卫处出具事故调查报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大型火灾事故学校应积极协助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客观信息和图像资料。属人为火灾事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三)做好校园秩序的恢复工作。及时清理现场被损物资,认真修理被损设备设施,安排搞好环境卫生,做好相关人员心理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日常消防演练工作,从思想认识到工作措施上进一步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九、附则

(一)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要依据本预案,并结合所辖楼宇场地及岗位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明确有关责任人,经常开展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二)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西安音乐学院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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