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24浏览次数:106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及家属:

根据《西安音乐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西音院字[2015]100号)规定,定于2019年11月26日起开始启动2020年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程序

1、凡属换发通行证者,需持2019年通行证及本人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有效证明到保卫处审核登记后,到财务处缴费,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办理通行证。  

2、凡属初次申请办理者,需填写“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请在保卫处二级网站下载),经申请者所在部门和保卫处共同审核后,到财务处缴费,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办理通行证。  

二、通行证种类

1、校内车辆凭“内部车辆通行证”电子自动识别通行;

2、校外车辆(来校走亲访友以及与学校业务往来车辆)凭“外部车辆通行证”实行电子计时收费办法通行(注:特种车辆免费通行,其它无证社会车辆不得进入);

3、离退人员子女(限定直系亲属)车辆凭“亲情通行证”,按学校规定减免计费额度通行。

三、内部车辆资格认定

1、学校公用机动车辆。(以党政办公车信息为依据)  

2、本校教职工及配偶或子女。(以人事处教工花名册和户籍、行驶证信息为依据)  

3、各部门外聘人员车辆。(以人事处外聘人员花名册为依据)  

4、凡属以下2种情况不予办理内部通行证:⑴、车籍非教职工本人的车辆;⑵、本校学生的车辆。  

四、收费标准

1、学校公用机动车辆:免费通行。  

2、教职工、外聘人员车辆全年1200元/辆。如属地下停车位年终返还50%,地面停车位年终返还60%。教职工本人名下第一辆车按学校年终返还优惠规定收费,第二辆车按照全年1200元/辆收费(不返还),第三辆以上(含第三辆)按照全年3600元/辆收费(不返还)。  

3、为学校长期服务的车辆全年1800元/辆。(同一申请人名下只限定办理1辆)  

五、集中办理日期及地点

1、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  

2、自2020年1月1日起,原2019年通行证(车辆录入电子信息)一律废止,未办理车辆按外部车辆计时收费通行。  

3、办理地点:保卫处二楼交通管理办公室(203室)  

联系人:朱方咨询电话:88667032  

其它咨询方式:保卫处二级网公告栏  

特此通知。  

西安音乐学院交通安全委员会(代章)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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