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及家属:
根据学校2019年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安排,按照(西音院字[2015]100号《西安音乐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定于2018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审核办理2019年机动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种类
1、“A”类通行证:本校公务车辆、教职工(含离退)及配偶或子女,实行自动识别车牌通行;
2、“B”类通行证:学校业务往来车辆,实行计时收费通行;
3、“B”类亲情通行证:校外居住的离退休教工子女车辆(限定直系亲属),按学校计费优惠规定通行。
二、车辆资格认定
1、公务车辆。(以党政办公务车辆信息为依据)
2、教职工(含离退)及配偶或子女车辆。(以人事处教工花名册或家庭户籍信息为依据)
3、外聘人员车辆。(以人事处外聘人员花名册为依据)
三、凡属以下三种情况不予办理通行证:
1、车辆行驶证车籍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
2、机动车辆逾期未经公安机关审验,不得上路行驶的车辆(强制报废及僵尸车);
3、在校学生车辆;
四、集中办证程序
1、请各部门核实登记本部门车辆信息(注:已办理2018年通行证的需备案行驶证及年审信息,新增需在保卫处二级网站下载 “机动车辆申请表”),经所属部门和保卫处共同审核后,凭财务处缴费票据核发通行证。(原2018年通行证需交回保卫处)
2、为体现学校对离退休教工关爱,保卫处将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教工实行上门办证服务。
五、收费标准
1、公务车辆:免费。
2、教职工(含离退)及配偶或子女车辆、外聘人员车辆全年1200元/辆。如属地下停车位年终返还50%,地面停车位年终返还60%。教职工本人名下第一辆车按年终返还优惠收费,第二辆车按照全年1200元/辆收费,第三辆以上(含第三辆)按照全年3600元/辆收费。
3、为学校长期服务人员车辆全年1800元/辆。(同一申请人名下限定办理1辆)
六、集中办理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
地点:保卫处二楼交通管理办公室(203室)
其它咨询方式:保卫处二级网公告栏
七、自2019年1月1日起,原2018年通行证(车辆录入电子信息)一律废止。
八、该项工作所涉及相关未尽事宜,学校将进一步研究处理。
联系人:朱 方咨询电话:88667032
特此通知。
西安音乐学院交通安全委员会(代章)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