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29浏览次数:88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及家属:

根据学校2019年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安排,按照(西音院字[2015]100号《西安音乐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定于2018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审核办理2019年机动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种类

1、“A”类通行证:本校公务车辆、教职工(含离退)及配偶或子女,实行自动识别车牌通行; 

2、“B”类通行证:学校业务往来车辆,实行计时收费通行; 

3、“B”类亲情通行证:校外居住的离退休教工子女车辆(限定直系亲属),按学校计费优惠规定通行。 

二、车辆资格认定

1、公务车辆。(以党政办公务车辆信息为依据) 

2、教职工(含离退)及配偶或子女车辆。(以人事处教工花名册或家庭户籍信息为依据) 

3、外聘人员车辆。(以人事处外聘人员花名册为依据) 

三、凡属以下三种情况不予办理通行证:

1、车辆行驶证车籍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 

2、机动车辆逾期未经公安机关审验,不得上路行驶的车辆(强制报废及僵尸车); 

3、在校学生车辆; 

四、集中办证程序

1、请各部门核实登记本部门车辆信息(注:已办理2018年通行证的需备案行驶证及年审信息,新增需在保卫处二级网站下载 “机动车辆申请表”),经所属部门和保卫处共同审核后,凭财务处缴费票据核发通行证。(原2018年通行证需交回保卫处) 

2、为体现学校对离退休教工关爱,保卫处将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教工实行上门办证服务。 

五、收费标准

1、公务车辆:免费。 

2、教职工(含离退)及配偶或子女车辆、外聘人员车辆全年1200元/辆。如属地下停车位年终返还50%,地面停车位年终返还60%。教职工本人名下第一辆车按年终返还优惠收费,第二辆车按照全年1200元/辆收费,第三辆以上(含第三辆)按照全年3600元/辆收费。 

3、为学校长期服务人员车辆全年1800元/辆。(同一申请人名下限定办理1辆) 

六、集中办理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 

地点:保卫处二楼交通管理办公室(203室) 

其它咨询方式:保卫处二级网公告栏 

七、自2019年1月1日起,原2018年通行证(车辆录入电子信息)一律废止。

八、该项工作所涉及相关未尽事宜,学校将进一步研究处理。 

联系人:朱 方咨询电话:88667032 

特此通知。 

西安音乐学院交通安全委员会(代章)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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