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年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29浏览次数:78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及家属:

 

按照学校2018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安排,根据(西音院字[2015]100号《西安音乐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定2017121日至1231日,开展2018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种类

1、校内车辆凭“内部车辆通行证” 自动识别车牌通行;

2、校外车辆(教职员工亲属或与学校业务往来车辆)凭“外部车辆通行证”实行计时收费通行;

3、离退教工子女(限定直系亲属)车辆,凭“亲情通行证”按学校规定优惠计费额度通行。  

二 、校内车辆资格认定

1、学校公用机动车辆。(以党政办公车信息为依据)

2、本校教职工及配偶或子女车辆。(以人事处教工花名册或家庭户籍信息为依据)

3、各部门外聘人员车辆。(以人事处外聘人员花名册为依据)

4、凡属以下两种情况不予办理通行证:⑴、车辆行驶证信息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⑵、在校学生的车辆。

三、集中办证程序

请各部门在保卫处二级网站下载 “机动车辆统计表”,对本部门需办理2018年车辆通行证的教工信息统一造册登记核实,经所属部门和保卫处共同审核后(2017年通行证需交回),凭财务处缴费票据到保卫处核发通行证。

四、收费标准

1、学院公用机动车辆:免费通行。

2、教职工、外聘人员车辆全年1200/辆。如属地下停车位年终返还50%,地面停车位年终返还60%。教职工本人名下第一辆车按学校年终返还优惠规定收费,第二辆车按照全年1200/辆收费,第三辆以上(含第三辆)按照全年3600/辆收费。

3、为学校长期服务人员车辆全年1800/辆。(同一申请人名下只限定办理1辆)

五、集中办理日期及地点

12017121日至1231日截止。

2、办理地点:保卫处二楼交通管理办公室(203室)

联系人:朱 方

咨询电话:82142514  82142636  

其它咨询方式:保卫处二级网公告栏

六、201811日起,原2017年通行证(车辆录入电子信息)一律废止。

特此通知。

 

 

 

西安音乐学院交通安全委员会(代章)  

 

201712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