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及家属:
按照学校2018年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安排,根据(西音院字[2015]100号《西安音乐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定于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2018年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种类
1、校内车辆凭“内部车辆通行证” 自动识别车牌通行;
2、校外车辆(教职员工亲属或与学校业务往来车辆)凭“外部车辆通行证”实行计时收费通行;
3、离退教工子女(限定直系亲属)车辆,凭“亲情通行证”按学校规定优惠计费额度通行。
二 、校内车辆资格认定
1、学校公用机动车辆。(以党政办公车信息为依据)
2、本校教职工及配偶或子女车辆。(以人事处教工花名册或家庭户籍信息为依据)
3、各部门外聘人员车辆。(以人事处外聘人员花名册为依据)
4、凡属以下两种情况不予办理通行证:⑴、车辆行驶证信息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⑵、在校学生的车辆。
三、集中办证程序
请各部门在保卫处二级网站下载 “机动车辆统计表”,对本部门需办理2018年车辆通行证的教工信息统一造册登记核实,经所属部门和保卫处共同审核后(2017年通行证需交回),凭财务处缴费票据到保卫处核发通行证。
四、收费标准
1、学院公用机动车辆:免费通行。
2、教职工、外聘人员车辆全年1200元/辆。如属地下停车位年终返还50%,地面停车位年终返还60%。教职工本人名下第一辆车按学校年终返还优惠规定收费,第二辆车按照全年1200元/辆收费,第三辆以上(含第三辆)按照全年3600元/辆收费。
3、为学校长期服务人员车辆全年1800元/辆。(同一申请人名下只限定办理1辆)
五、集中办理日期及地点
1、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截止。
2、办理地点:保卫处二楼交通管理办公室(203室)
联系人:朱 方
咨询电话:82142514 82142636
其它咨询方式:保卫处二级网公告栏
六、自2018年1月1日起,原2017年通行证(车辆录入电子信息)一律废止。
特此通知。
西安音乐学院交通安全委员会(代章)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