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及家属:
按照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安排,根据(西音院字[2015]100号《西安音乐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16年11月17日起,开始启动2017年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请各部门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程序
1、凡属换发通行证者,需持2016年通行证及IC卡经保卫处审核登记后,到财务处缴费,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办理通行证。
2、凡属初次申请办理者,需填写“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请在保卫处二级网站下载),经申请者所属部门和保卫处共同审核后,到财务处缴费,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办理通行证。
二、通行证种类
1、校内车辆凭“内部车辆通行证”电子自动识别进入;
2、校外车辆(来院走亲访友以及与学院业务往来车辆)凭“外部车辆通行证”实行电子计时收费办法通行(特种车辆免费通行,其他无证社会车辆不得进入);
3、离退人员子女(限定直系亲属)车辆凭“亲情通行证”,按学院规定减免计费额度通行。
三、内部车辆资格认定
1、学院公用机动车辆。(以党政办公车信息为依据)
2、本院教职工及配偶或子女。(以人事处教工花名册以及户籍或行驶证信息为依据)
3、各部门外聘人员车辆。(以人事处外聘人员花名册为依据)
4、凡属以下2种情况不予办理内部通行证:⑴、车籍非教职工本人的车辆;⑵、本校学生的车辆。
四、收费标准
1、学院公用机动车辆:免费通行。
2、教职工、外聘人员车辆全年1200元/辆。如属地下停车位年终返还50%,地面停车位年终返还60%。教职工本人名下第一辆车按学院年终返还优惠规定收费,第二辆车按照全年1200元/辆收费,第三辆以上(含第三辆)按照全年3600元/辆收费。
3、为学院长期服务的车辆全年1800元/辆。(同一申请人名下只限定办理1辆)
五、集中办理日期及地点
1、2016年11月17日至
2、自2017年1月1日起,原2016年通行证(车辆录入电子信息)一律废止,未办理车辆按外部车辆计时收费通行。
3、办理地点:保卫处二楼203室(交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 方
咨询电话:82142514 82142636
其它咨询方式:保卫处二级网公告栏
特此通知。
西安音乐学院交通安全委员会(代章)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