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部、室),全体教职员工及家属:
按照学院2016年机动车辆通行证(智能卡)办理工作要求,根据(西音院字[2015]100号《西安音乐学院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12月1日起,开始启动通行证(智能卡)办理工作,请各部门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办理者需填写“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请在保卫处二级网站下载),经所属部门汇总,由申请者所属部门和保卫处共同审核通过后,到财务处缴费,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领取通行证和智能卡。
二、通行证种类
校内车辆凭“西安音乐学院内部车辆通行证”及智能卡进入,校外车辆凭“西安音乐学院外部车辆通行证”实行电子计费办法通行(特种车辆免费通行),其他外来无证车辆不得进入。
三、内部车辆资格认定
1、学院公用机动车辆。(以党政办公用车辆信息为依据)
2、本院教职工及配偶或子女。(以人事处教工花名册信息或户籍信息以及行驶证信息为依据)
3、各部门外聘人员车辆。(以人事处外聘人员花名册为依据)
4、凡属以下2种情况不予办理内部通行证:⑴、车籍非教职工本人的车辆;⑵、本校学生的车辆。
四、收费标准
1、学院公用机动车辆:免费通行。
2、教职工、外聘人员车辆全年1200元/辆。如属地下停车位年终返还50%,地面停车位年终返还60%。
3、教职工本人购买两辆以上车辆者,首辆车享受学院年终返还优惠政策,第二辆不享受优惠政策,第三辆以上(含第三辆)按照全年3600元/辆收费。
4、为学院长期服务的外部车辆全年1800元/辆。(同一申请人名下只限定办理1辆)
五、集中办理日期
1、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2、自2016年1月1日起,原通行证、卡一律废止(原地下车库发放的智能卡需交回)。
3、办理地点:保卫处二楼203室(交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 方
咨询电话:8214251482142636
其它咨询方式:保卫处二级网公告栏
特此通知。
西安音乐学院交通安全委员会(代章)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