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11•28消防警示日”消防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4浏览次数:47

各院、系、处(部、室)、爱乐乐团:  

为铭记我院“11·28”火灾历史教训,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防火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学院定于11月24日至28日,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院“11.28消防警示日”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将以“提升学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构筑学院消防安全‘防火墙’”为主题、以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为目的、以遏制各类火灾发生、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全院形成“师生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宣传舆论导向,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 “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消防技能,确保我院消防安全。  

二、时间安排 

活动为期一周,11月24日至28日。  

三、活动内容及负责单位  

1、各单位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活动,特别要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特殊设施设备、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常发区域的检查,切实强化自我防范措施,提高防火自防自救能力,在全院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重视消防安全良好氛围;(负责单位:各院、系、处、部、室)  

2、组织师生员工观看防火教育专题片以及《火场自救与逃生》等消防安全科教片,提高师生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火灾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负责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各院系、电教中心、防火重点单位、保卫处)  

3、在主干道和家属区等处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和布防消防展板,大力营造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氛围;(负责单位:保卫处)  

4、在主干道、教学楼、家属区等处举办消防安全常识图片流动展,进一步普及师生员工消防常识;(负责单位:保卫处)  

5、按消防配备标准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维保,对不符合标准的要立即更换,确保遇到火险能“拿得出,用得上,效果好”。(负责单位:保卫处)  

6、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灭火器材使用培训、消防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师生员工扑救初起火灾消防技能。(负责单位:防火重点单位、学工部、各院系、保卫处)  

7、组织开展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大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乱拉插线板等违规用电情况的检查、收缴、处理力度,坚决排除学生公寓火险隐患,为学生人身安全负责;(负责单位:学工部、各系、保卫处)  

各单位要以“11·28”消防安全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火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形成用职责落实措施,用制度保障安全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全员行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杜绝火患的良好局面。 

               西安音乐学院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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