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报道实行备案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2浏览次数:59

今年起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实行备案制度

报到只需网上注册到人才中心即可办理

http://hsb.hsw.cn 2014年04月22日02:21:19 进入论坛

从2014年起,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全面实行报到备案制度,

在网上注册后,到相应的人才中心办理就可以了,相比以前会更方便。

昨日,西安市人社局下发通知,从2014届毕业生起,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西安市人社局将不再开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留存《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原件,这比以前减少了手续。毕业生个人只需要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www.xabys.com)注册信息,持相关资料到相对应的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在《报到证》上加盖本区县《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专用章(区县名称)》,并在毕业生就业网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原件由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放入毕业生档案,后期本人若使用《报到证》由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借存手续。

在备案时,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市本级国有企业、各开发区和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各区县人社局负责本区县国有企业和本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具体备案手续办理由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同时,对于未就业回生源地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由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办理。

超过两年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对于进入西安市的大中专毕业生改派的问题,西安市人社局规定,改派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不再办理改派手续,按社会流动人员办理人事关系。

那么,如何办理改派呢?西安市已接收毕业生重新签订到本市、区县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就业的,持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或录取通知书等资料领取原《报到证》后,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西安市已接收毕业生在市外重新签订就业单位的,向原接收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说明改派原因。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毕业生解约函。毕业生持解约函和新单位接收函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报到证》,再持相关资料到原学校申请改派。西安市已接收未就业毕业生在市外重新签订就业单位的,向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改派申请,申请领取《报到证》再持相关资料到原学校申请改派。

此外,对于西安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西安市生源专科(含高职)和中专学历毕业生,需要办理西安户籍的,按照《西安市迁入市区户籍准入暂行规定》,须持相关资料在迁入区县公安部门办理《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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