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主干道等六处停车区域的通知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为改善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通行,配合地下车库试运行工作的开展,经学院批准,自9月1日起,决定取消主干道等六处停车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的六处停车区域为:
1、东大门至丁字路口;
2、丁字路口至4号教学楼东侧;
3、1、2号教学楼之间及侧面花坛;
4、2号学生公寓楼前台阶下;
5、北大门上下行坡道;
6、学术厅西侧及北侧;
二、备注
1、学院批准的停车区域为:北大门西侧停车场和1、2号教学楼以西及4号教学楼后区域,请教职员工在设置有停车位标线的位置有序停放,违停车辆将按规定采取劝离、贴条、锁轮处理。
2、请地下车库所属车辆按学院规定将车辆停放至车库,同时我处将开展此项工作的常态化巡查。
3、自9月1日起,北大门恢复车辆单向行驶规定。(东门进,北门出。)
4、5号教学楼西侧停车区域设置为公务车专用停车场,其它车辆不得停放。
咨询电话:82142514 82142636
保卫处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