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11·28消防纪念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6浏览次数:53

关于印发《2012年“11·28消防纪念日”

消防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处(部、室):

今年11月28日是我院教学北楼发生火灾二十周年消防纪念日。为铭记历史教训,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防火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共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学院定于11月份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院“11·28消防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将以“珍爱生命,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校园”为主线,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学会火灾逃生自救技能为重点,以杜绝火灾发生为目标,通过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院形成“师生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宣传舆论导向,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 “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消防技能,确保我院消防安全。

二、时间安排

活动为期一周,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及负责单位

1、各单位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活动,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大功率电器等违规电器使用情况以及老化的电线、仓库等场所久置的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切实强化自我防范措施,提高防火自防自救能力,在全院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重视消防安全良好氛围;

2、组织师生员工观看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卫国主讲的《西安音乐学院“11·28”防火教育专题片—火的启示》以及《火场自救与逃生》等消防安全科教片,提高师生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火灾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负责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各系、电教中心、防火重点单位、保卫处)

3、在主干道和家属区等处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大力营造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氛围;(负责单位:保卫处)

4、在主干道、教学楼、家属区等处举办消防安全图片流动展,进一步普及师生员工消防常识;(负责单位:保卫处)

5、按消防配备标准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对不符合标准的要立即更换,确保遇有情况能“拿得出,用得上,效果好”。(负责单位:保卫处)

6、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灭火器材使用培训、消防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师生员工扑救初起火灾消防技能。(负责单位:防火重点单位、学工部、各系、保卫处)

7、组织开展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大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插线板等违规用电情况的检查、收缴、处理力度,坚决排除学生公寓火险隐患,为学生人身安全负责;(负责单位:学工部、各系、保卫处)

各单位要以“11·28”消防安全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火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形成用职责落实措施,用制度保障安全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全员行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杜绝火患的良好局面。

西安音乐学院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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