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各系、处(部、室),全体教职员工及家属:
根据《西安音乐学院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西安音乐学院机动车通行停放实行收费管理》的规定,自本月初起,开始换发2013年车辆通行证,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车辆通行证的申请、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种类及办证范围
通行证分红、蓝两种颜色:
1、红证为车籍属教职工或配偶及子女(含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外聘教师及人员)的车辆使用;
2、蓝证为校内经营户和长期为学院运送各种物资以及有业务往来的车辆使用。
3、凡属以下3种情况不予办理通行证:⑴、车籍非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车辆; ⑵教职工旁系亲属车辆;⑶学生车辆。
二、通行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申请办证的车辆,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表”
(请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经所属单位签字盖章汇总,由保卫处审核后,缴费办证。
2、凡持蓝证车辆,不得在校内过夜停放,否则将按违
规停放处理。
3、车辆进出校门和在校内停放时,请将通行证正面向外放于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
4、机动车通行证实行统一编号管理,一车一证,不得转借、伪造及私自变更,如违反规定将予以没收。
三、通行证收费标准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对象 | 证明材料 | 收费标准 |
车籍是本院的公车 | 直接换发 | 免费办理 |
车籍属教职工或配偶、子女的车(含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外聘教师及人员) | 机动车行驶证、工作证(信息未变更的车辆,由各单位汇总名单,直接缴费换发) | 120元/年 校内无房者:30元/年 |
校内经营户和长期学院运送各种物资以及有业务往来的车辆 | 行驶证、身份证、营业执照、工作证明 | 150元/年 |
四、通行证办理日期
1、2012年11月初至12月31日。
2、自2013年1月1日起,2012年度通行证废止。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老师 82142514)
保卫处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