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消防应急预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01浏览次数:70

为保障我院的公私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扑救火灾和应急疏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树立“天天都是消防日、人人都是消防员”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把防火和灭火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和减少因火灾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党院办、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电教中心、资产公司、附中、保卫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学院领导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疏散组、灭火组、后勤保障组和警戒组。

2.主要职责

(1)疏散组平时负责全校消防工作的目常管理及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的具体工作,发生火灾时指挥起火部位(门)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自救工作;灭火组平时负责全院义务消防队(员)的学习、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工具的保管使用和检查登记,发生火灾时开展灭火救护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气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警戒组在发生火灾时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2)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人员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3)配合协助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三、预防措施和要求

1.学院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2.学生宿舍、教学区、办公楼、琴房、家属宿舍区等处,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两次检查各处的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3.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琴房的每层楼都备有灭火器或消防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负责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设有安全通道标志.师生共同配合。不存楼道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的畅通。

四、报警和接警

1.报警

一旦发生火情首先报警,每位师生都有报警义务。报警早、损失小,发现火警应急报校区值班室.发现火灾应急报“119”、“120”、“110”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不延误时间。

(2)讲清起火地置、地点、楼层、部位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

(3)讲清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位置、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消防车能否到达现场。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扑救火灾、救助被困人员及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值班人员接警后,应注意问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向校区负责人、各组组长、义务消防队(员)及火灾部门领导报告。

(2)各组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火灾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现场,切断电源,维护秩序,组织人员扑救,并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迅速开展救护工作。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五、初起火灾的扑救程序和措施

1、查明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的情况,火灾范围,火灾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

(2)如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

(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资,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及危险程度。

(4)查明贵重财物的数量,存放地点及受火势威胁的程度。判断是否要疏散和保护。

2、抢救人员

(1)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因,要立即组织消防及医疗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2)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

(3)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4)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人员受伤,实施初期救治,并送往医院抢救,杜绝因抢救不及时造成伤者死亡事件发生。

3、疏散物资

(1)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

(2)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

(3)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

4、人员、物资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5、当消防队赶到时,指挥人员应将现场情况及时向消防队汇报,告知消防队院内消防栓位置,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确保对消防车辆供水,保证灭火的正常进行。

六、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及后续事情的处理。

七、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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