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用加强人防来弥补难以完全整改的楼宇先天性消防隐患,学校决定建立多部门群防群治、联动人防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培训演练和火灾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火灾隐患,一旦有事能够“灭早、灭小、损失小”,保障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检查整改机制
(一)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陕西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陕教〔2022〕23号)第四十三条和四十四条的要求,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区域和设施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检查和巡查记录(学校印制有检查、巡查的制式文本,请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人员来保卫处103办公室领取)。
(二)保卫处按照按照《陕西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的要求,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同时保卫处确定专人对学校楼宇内部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三)学校按照陕教〔2022〕23号文件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保卫处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二级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二级单位和保卫处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保卫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二级单位和保卫处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学校检查由稳定办牵头组织,教务处、规划处、保卫处、后勤处、资产公司等职能部门参加,检查结果汇总研判后,经学校领导同意后,由稳定办向相关单位、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办落实整改情况。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前,组织开展专项消防安全督查检查。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二、建立多部门联动消培训演练机制
根据《陕西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第六章和第七章的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开课前、期末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每学年至少组织两次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新生军训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保卫处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至少每半年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制定消防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演练。
(三)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联合保卫处组织消防重点部位的演练。
三、建立多部门联动火灾应急处置机制
(一)初起小火
初起小火,起火点附近的教职工、学生,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同时拨打保卫处报警电话88667110,通知保卫处人员三分钟内到场处置。
(二)发生火灾
初起小火无法扑灭时,应当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
1.学校领导。为火灾现场总指挥。
2.党政办。负责校内外的信息报送、信息发布和联络协调。
3.宣传部。负责网络舆情监控。
4.保卫处。负责进行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进行火场警戒,协助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5.后勤处。负责消防设施的供水供电,切断其他非消防电源,受伤人员医疗保障,学生公寓人员疏散。
6.资产公司。负责和爵乐府酒店以及商铺门面房的沟通协调。
7.相关院系。负责和起火楼宇的师生进行联络,安抚情绪,指导自救。
8.起火楼宇内的师生(重要)。楼宇内的老师和学生消防治安协管员,应当根据各自楼层内火灾和烟气蔓延情况,按照正确的消防安全逃生自救方法,组织学生有序从安全出口疏散撤离或者就近躲避浓烟、等待救援。
(三)建群互动
建立以分管校领导、稳定办、保卫处、后勤处、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附中、工会、离退休处、资产公司、教务处、信息化处、艺术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及各院系等相关重点单位应急联动工作群,以便平时学习交流、高效快捷的进行信息沟通和按职责应急处置突发事件。
西安音乐学院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