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管控摩托车、电动车的通知
根据《西安音乐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关于加强和保障消防安全、畅通生命通道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坚决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现正式启动校园“限摩禁摩”工作, 具体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限摩”适用于教职工。教职工(含聘用员工)一律凭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通行证出入校园,按规定停放,禁止在教学区内行驶。
二、“禁摩”适用于学生。所有在校学生、非本校人员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三、2025年2月22日前,全校师生自行对不符合进校条件车辆进行处理。
四、2025年2月23日起,保卫处将对校园内摩托车进行全面清理,对无牌无证长期滞留在校内的车辆将请公安交警依法清理。对于不遵守规定的人员,学校将对摩托车或电动车予以扣留,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五、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六、各相关学生管理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要及时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妥善做好工作,确保“禁摩”效果。
七、推进“禁摩限电”,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学校“限摩禁摩”的相关规定,养成健康、文明良好习惯,为建设美好校园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5年0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