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治安科工作职责

发布者:高学飞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12

1.在处长的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2.深入调查研究,审定、管理重点人口和负责校园内务工、经商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掌握治安动向,分析研究各个时期的治安形势,提出相应对策; 

3.做好公共财物和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维护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治安安全;

4.审定重点经济部位、易发案部位的消防重点部位,检查落实其安全防范措施;

5.负责维修和管理消防器材与设备。协助有关单位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

6.本着防范为主的原则,制定治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校园内的治安、消防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学校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力、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8.校园地面车证办理和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9.做好人防、技防及监控调阅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