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日晚10:30分左右,我院民乐系杨梁等2位同学在操场锻炼时,发现有一名可疑人员在逐个翻动体育教研室外储物柜,疑似盗取手机一部,遂向保卫处报案。
接警后,我处值班人员朱方、侯宇宏、张达炜第一时间带领执勤班长和校卫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对可疑人员审查,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采取强制措施带回保卫处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伺机反抗,被我处值班人员和校卫强行控制。
经我处连夜审查,犯罪嫌疑人聂某,富平县习家堡人,男,汉,37岁,疑似吸毒人员,目前辖区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带回继续审查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