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部、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稳[2011]14号)精神,确保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形势总体稳定,切实维护好全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院研究,决定从2011年11月18日至28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管理检查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平 王 真
成 员: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电教中心、保卫处、资产公司、附中、研究生部负责人和各系总支书记
二、各部门负责检查的主要内容(见学院通知栏)
三、检查的原则、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原则、方式
此次安全大检查主要采取学院领导牵头,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各部门先自查自纠,然后学院安全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二)时间安排
1、11月18日至21日,各部门按照此次检查的安排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21日前报党政办。
2、11月22日,由学院安全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相关部门,按规定限期整改。
3、11月23日至27日,各部门要结合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院。
4、11月28日,学院安全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管理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从维护政治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做到组织有力,责任明确,布置周密,排查到位,整治有效,防范于未然。
2、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协同管理检查工作,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若发生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各部门要发扬务实,高效的作风,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落实,深入一线细致排查可能发生的安全管理问题,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建设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
西安音乐学院
2011年11月17日